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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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吴小叶:好评
但凡附近有合适的房间,哪怕贵一倍,我们也不会选择这个酒店。设施成就不说,热空调开了两个小时居然房间里面要穿滑雪衫,咨询电工回:“这已经是不错的啦,再多开几小时就有热气了。”晕!在办理入住时已经出示身份证和艺龙确认短信,过了二小时,服务员上门来查是否入住,总台电话更是追问“你们是怎么入住的?姓甚名谁?”再晕!吓得老人问会不会晚上赶我们出去!!!
会员5336:好评
房间不错,价格优惠,下次出差过来还会住这里!很满意!
冯拯:好评
位置好,设施特别好,服务也不错,相当舒服。